椰云众包平台合规交易抽检与处罚规范

第一部分 总则

第一条【规范目的】“合法合规、健康真实”是椰云众包平台维护 平台内正常经营秩序、依法保障平台内主体合法权益的总标准。据此 标准,特对各方在本平台交易合规情况的抽检与处罚出具本规范。平 台对平台用户的处罚不免除其应尽的法律责任。
第二条 【适用范围】本规范适用于椰云众包平台内所有的用工需 求方、灵活用工服务商与灵工方之间的交易。

第二部分 定义

第三条 【定义】本规范中所使用的词语,具有下述含义:
(一) 椰 云 众 包 平 台 : 指 域 名 为 “ www.cococc123.com ” “ www.cococc123.cn”的网页端、“椰云众包”微信公众号、椰 云众包 H5 网页端等客户端,由椰云众包平台经营主体作为软件 技术提供方,为平台内主体提供综合服务的互联网平台。
(二) 用工需求方:指在椰云众包平台上已注册并基于其自身业务经 营需要,于椰云众包平台上发布项目/任务,享有相关项目/任 务承揽方灵活用工服务商提交的服务成果,并向其支付总包服 务费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依法独立享有民事 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。
(三) 灵活用工服务商:指在椰云众包平台上已注册并承揽用工需求 方发布的项目/任务并向灵工方众包,同时为提供灵活用工完税 解决方案(包括但不限于基于灵活用工服务商主管税务部门的 授权,代征灵工方相关税款并代开发票,或基于灵工方的委托 代为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或个体工商户,并代为进行纳税申报及 发票开具等)相关服务的,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 义务的企业法人。
(四) 灵工方:指在椰云众包平台上已注册并依靠自身的经验或技能, 自愿独立承揽椰云众包平台内灵活用工服务商众包的任务,为 灵活用工服务商提供对应服务,并对其所承揽的任务享有自主 选择、自由支配权,并独立自愿承担相应风险和责任的,具有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 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及/或依法成立的个体工商户。
(五) 平台用户:指椰云众包平台内的用工需求方、灵活用工服务商 及灵工方。

第三部分 服务抽检规范

第四条 【抽检方式】椰云众包平台有权对交易各方开展抽检,并 接收平台用户的投诉、举报。抽检方式包括但不限于:
(一) 通过电话/短信/邮件/椰云众包平台站内信等方式回访相关平 台用户;
(二) 要求平台用户提供某一笔或某几笔交易对应的业务流、资金流、 合同流、发票流相关佐证材料;
(三) 采用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实际承接椰云众包平台内项目/任务的 方式;
(四) 实地寻访、实物检验核查;
(五) 其他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抽检方式。
第五条 【抽查频率及比例】椰云众包平台有权开展定期(原则上 【每季度一次】)或不定期(平台接收到用户投诉、举报,平台内发 生敏感、异常交易预警,椰云众包平台或平台用户受到有关主管监管 部门要求或被问询、调查、稽查、处罚等情形,发生具有舆情影响的 事件等其他椰云众包平台认为需进行抽检时)的抽查,抽检比例将根 据业务行业、交易金额、交易性质等按照一定比例确定。
第六条 【平台用户配合】被抽到的平台用户应积极配合抽检,于 椰云众包平台向其发出抽检通知(如适用)之日其【五(5)】个工作 日内提供对应材料和/或就被抽检交易作真实、完整、准确描述,不 得以任何形式阻碍、拒绝抽检工作。
第七条 【抽检费用】椰云众包平台抽检(不含复检,复检费用承 担规则按照本规范第十一条规定执行)过程中所涉合理且必要费用 (包括但不限于物流费用、人员差旅费、住宿费等)由椰云众包平台 承担;但椰云众包平台不定期抽检或依据本规范第十三条规定在重点 监督期内开展的抽检除外,该部分情形下,费用由被抽检的平台用户 自行承担。
第八条 【抽检结果公示及处罚决定】椰云众包平台将于抽检工作 结束后于椰云众包平台公示抽检结果,并有权按照抽检结果,依据本 规范及椰云众包平台其他规范的规定对相关平台用户做出包括但不 限于扣除本平台信誉积分、暂停或永久停用椰云众包平台账户等的处 罚决定,处罚自决定作出之时及时生效。

第四部分 申诉及复检规范

第九条 【申诉】若平台用户对抽检结果有异议,应当自抽检结果 公示之日起【七(7)】个工作日(“申诉期”)内向椰云众包平台进行 申诉,并提供相应申诉材料。
第十条 【复检请求】若平台用户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请求,或 在申诉期内未能提供真实、合法、有效的申诉材料,则视为接受抽检 结果。若平台用户能够提供真实、合法、有效的申诉资料,椰云众包 平台可以支持平台用户的复检请求。
第十一条 【复检费用】椰云众包平台复检过程中所涉费用(包括但 不限于物流费用、人员差旅费、住宿费等)由申诉方预先承担。若复 检结果仍不合格,则维持原抽检结果不变,复检费用由申诉方自行承 担;若复检结果发生变更,则以复检结果为准,椰云众包平台将根据 申诉方提供的真实、合法、有效的发票、单据等凭证后予以实报实销。
第十二条 【复检期间的处罚执行】复检期间不中止已实施的处罚。 若复检结果发生变更,则以复检结果为准,椰云众包平台将撤销对平 台用户的处罚,并将其平台信誉积分及账户使用权限恢复至平台作出 处罚前的状态。

第五部分 处罚细则

第十三条 【处罚总则】
(一) 十二个自然月内累计扣除信誉积分达 15 分者,其椰云众包平 台账户将被暂停使用【30】日,且自最近一次被处罚之日起【180】 个自然日内将受到椰云众包平台重点监督(“重点监督期”)。 椰云众包平台有权在重点监督期内对其再进行 1-3 次抽检,并 根据抽检结果调整重点监督期时长;
(二) 十二个自然月内累计扣除信誉积分达 30 分或在重点监督期内 又被平台作出处罚决定者,平台将停止向该方提供服务;
(三)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、严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,椰 云众包平台有权立即停止服务,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,并 移交报送有关主管监管部门处理。
第十四条 【平台用户通用处罚规则】

序号

行为

减扣分值

1

阻碍/拒不配合抽检

如椰云众包平台要求提供抽检资料的, 每逾期提供抽检资料一日(此处指工作 日)减扣 5 分;存在其他阻碍/拒不配 合抽检的行为,视情况扣除 10 分

2

被交易相对方多次投诉并核实

三次(含)以上每增加一次减扣 3 分

3

被吊销营业执照

减扣 30 分

4

发生重大财税行政处罚(包括但 不限于虚开增值税专用/普通发 票、偷逃税款等) 减扣 30 分 5 涉嫌洗钱等违法犯罪

减扣 30 分

5

涉嫌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

减扣 30 分

6

其他严重违法、违反椰云众包平 台规范或构成根本违约的行为

减扣 30 分

第十五条 【用工需求方处罚规则】

序号

行为

减扣分值

1

向椰云众包平台提供虚假资质文件,且 经核实的

每次 10 分

2

向椰云众包平台提供的资质文件有效期 届满或内容变更未及时于椰云众包平台 内更新的

及时补充材料不扣分;在发 现后逾期不提供补充资料每 逾期一日扣 5 分

3

发布任务与业务场景不符,但可适用灵工服务

及时补充材料不扣分;在发现后逾期不提供补充资料每 逾期一日扣 5 分

4

发布任务与业务场景不符,亦不可适用 灵工服务

删除任务并扣除 10 分

5

违反《椰云众包平台任务发布规范》,发 布任务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行政规章 的规定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 权益的信息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、违背 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

删除任务并扣除 10 分

6

违反《椰云众包平台交易定价监管规范》 规定,编造虚假定价标准,且经核实的

删除任务并扣除 30 分

7

违反《椰云众包平台交易定价监管规范》 规定,进行虚假结算,且经核实的

删除任务并视情况扣除 30 分

8

违反《椰云众包平台任务发布规范》,发 布任务格式信息有缺失,或不符合椰云 众包平台要求

每发现一次扣 2 分

9

违反《椰云众包平台项目/任务交付与验 收标准基本规范》的规定,无正当理由 拒不确认验收服务、拒不支付应支付款 项,并经核实的

每次 10 分

10

与灵工方或灵活用工服务提供商就椰云 众包平台交易发生仲裁或诉讼并败诉

每次 15 分

11

灵工方因用工需求方原因,在提供服务 而发生安全事故或重大人身损害、死亡 的

每次 15 分

12

与灵工方存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劳动关 系、劳务关系、股权关系、债权关系等 其他非灵活用工关系外的任何关系,且 未告知椰云众包平台及灵活用工服务商 的

减扣 30 分

13

其他应受处罚的不合规行为

视情况扣除 5-30 分

第十六条 【灵活用工服务商处罚规则】

序号

行为

减扣分值

1

向椰云众包平台提供虚假资质文件,且经核 实的

每次 10 分

2

向椰云众包平台提供的资质文件因有效期届 满、主管政府部门政策调整等原因失效或因 内容变更未及时于椰云众包平台内更新的

及时补充材料或提供其 他灵活用工解决方案证 明文件的不扣分; 在发现后逾期不提供补 充资料每逾期一日扣 5分; 无法提供其他灵活用工 解决方案证明文件导致 业务无法连续的扣 30 分

3

未及时为用工需求方、灵工方提供服务而被 投诉,且经核实的

每次 10 分

4

交易过程中未遵守诚实信用原则,采取不正 当竞争行为

每次 10 分

5

违反《椰云众包平台项目/任务交付与验收标 准基本规范》的规定,无正当理由拒不确认 验收服务支付应支付款项,且经核实的

每次 10 分

6

从事的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行政 规章的规定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 权益的信息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、违背公共 秩序与善良风俗、违反平台规范的

每次 10 分

7

违反《椰云众包平台交易定价监管规范》规 定,编造虚假定价标准,且经核实的

删除任务并扣除 10 分

8

违反《椰云众包平台交易定价监管规范》规 定,进行虚假结算,且经核实的

删除任务并视情况 30 分

9

与灵工方或用工需求方就平台交易发生仲裁 或诉讼并败诉

每次 15 分

10

因椰云众包平台内交易行为受到监管部门行 政处罚的

每次 15 分 但若符合第十三条第 (三)项规定,依该规 定处理

11

其他应受处罚的不合规行为

视情况扣除 5-30 分

第十七条 【灵工方处罚规则】

序号

行为

减扣分值

1

在服务中有损害交易对手合法利益的行为

每次 10 分

2

个人重大信息变更(包括但不限于不再满足主 体认证条件等)未及时通知椰云众包平台

每次 10 分

3

交易过程中未遵守诚实信用原则,采取不正当 竞争行为

每次 10 分

4

从事的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行政规 章的规定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的信息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、违背公共秩序与 善良风俗、违反椰云众包平台规范的

每次 10 分

5

交付成果内容违反《椰云众包平台项目/任务 交付与验收标准基本规范》的规定

每次 10 分

6

与灵活用工服务提供商或用工需求方就椰云 众包平台交易发生仲裁或诉讼并败

每次 10 分

7

扰乱交易秩序对椰云众包平台交易各方进行 恶意差评

每人次 15 分

8

违反《椰云众包平台项目/任务交付与验收标 准基本规范》的规定,提供虚假资料进行虚假 交付或骗取验收的

每次 30 分

9

与用工需求方存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劳动关 系、劳务关系、股权关系、债权关系等其他非 灵活用工关系外的任何关系,且未告知椰云众 包平台及灵活用工服务商的

减扣 30 分

10

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且负有个人责任,或借用 他人身份注册的

每次 30 分

11

协助用工需求方、灵活用工服务商或与其串通 进行虚假交易的

视情况扣除 30 分

12

其他应受处罚的不合规行为

视情况扣除 5-30 分

第六部分 规范的变更

第十八条 【变更通知】椰云众包平台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、椰 云众包平台商业模式的调整及维护交易秩序、保护椰云众包平台内主 体合法权益的需要,不时修改本规范,变更后的规范(下称“变更事 项”)将通过椰云众包平台公示并以《椰云众包平台服务协议》约定 等方式通知椰云众包平台内主体。
第十九条 【变更生效】如椰云众包平台内主体不同意变更事项,其 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椰云众包平台反馈意见。如反馈 意见得以采纳,椰云众包平台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。 如平台用户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,其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 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,变更事项对该主体不产生效力; 如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椰云众包平台服务,则视为同意已生 效的变更事项。

第七部分 法律适用、管辖与其他事项

第二十条 【法律适用】本规范之订立、生效、解释、修订、补充、 终止、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(为本此处表述之 目的,不包括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台湾地区法令);如法律无相 关规定的,参照商业惯例及/或行业惯例。
第二十一条 【争议解决】因使用椰云众包平台服务(含本平台依据 本规范进行的争议处理)所产生的与椰云众包平台经营者有关的争议, 依据该主体与椰云众包平台经营者签署的平台服务协议约定的争议 解决方式解决。
第二十二条 【词语定义】本规范未作定义的词语或术语,如在相关 服务协议等已有定义的,适用其定义;如未进行定义的,按照上下文 意思及该词语或术语的通常含义理解。
第二十三条 【条款效力】本规范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、无效或不可 执行,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规范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 行性。
第二十四条 【生效】本规范自【2024】年【01】月【08】日公布,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第二十五条 【解释】本规范的最终解释权归椰云众包平台。